申请美国B2签证须知


一、 申请人请要能满足以下条件:
1、 贵、川、渝、藏辖区内年满30周岁以上无犯罪纪录的已婚人士。
2、 在单位至少是负责某一方面的业务,并且月工资在¥2500元以上。
3、 没递交过移民申请的。
4、 有出入境记录(如有签证记录,需提供近年在境外的照片或曾出境的护照)。
5、 无美国拒签纪录的。
6、 孕妇除外。
7、 随团活动,随团返回中国,无需留或移民美国的动机。
二、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真实材料:
1、 申请人个人基本材料:
a. 半年以上有效的因私护照(本人亲笔签名)。
b. 申请人50×50免冠近期照片2张。
c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全家人户口本原件(必须是全家人户口本原件)。
d.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原件。
e. 申请人曾出过国的证明:曾用过护照正本或有代表性的景点相片为证。
2、 申请人财产证明:
a. 申请人在银行至少十万元以上之存款证明原件(存单、存折等越多越好)。
b. 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(原件,越多越好)。
c. 本人拥有之汽车证明(行驶证原件)。
d. 本人股票交割单、对帐单或证交所资金证明。
3、 申请人工作身份证明:
a. 申请人名片。
b. 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原件(如工作证等)和所在单位空白盖章函头纸两张/人。
c. 所在公司彩色宣传画册一套。
d. 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,请带上申请人所在单位(公司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。
e. 离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原件。
4、 填写清楚并有申请人亲笔签名的赴美团员报名表。
备注:1、所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,材料请尽量详细。在办理过程中,可能因为申请人的材料不准确、不清楚、不真实或别的原因而要求客人补充相关材料。
2、我司面试前收取每位客人出团定金¥3000元,如签证成功,此费用将充作团费,如客人不幸拒签,我司将收取签证申请费及材料翻译费、杂费¥2000元/人(含使馆收取费用),余款退回申请人。
3、凡申请过移名或非移名签证的申请人及其家属,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,都要如实说明申请的时间、地点和是否被批准(领事馆有电脑记录,如隐瞒只会导致永远被拒签)。
4、取得签证的申请人,须每人支付10万元以上的回国保证金,回国后护照交给使馆核消签证退还。